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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 一、招生人数: %>z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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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23人(最终以教育部批准计划为准) ,所有专业均脱产学习。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 ey<z#Q5+
二、培养目标 ]CU)#X<J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XF3lS#pt
三、学习专业和学制 ESIeZhXVH
招生专业详见《青海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最多不超过六年。 8&+u+@H
四、报考条件 MfI+o<{r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QDK }e:4q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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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nC$c.K'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NN:zQ_RT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bn:;
(六)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报考 ^{8CShUCv
我校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研究生,除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三)、(四)、(五)项之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R5},E
1) 获得学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博士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WMCc\
2)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F5UHkv"K&O
3) 在已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B/~ubw
(七)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Mg^A,8lrm
(八)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Ldb-
(九)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ja{x}n*5
(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yRh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