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招年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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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nM)H2'%kL&
以初试成绩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试小组主要通过面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对考生本学科、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进行考核,了解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发展潜力,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wKAc ;!
二、复试原则 o93A:f c
1.分数线 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我校2015年统考博士生进入复试的分数标准为:外语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M e
2.复试名单确定 各专业统考和硕博连读名额分配、统考考生复试名单由各分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ojitBo~
3.导师招生名额 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名额为3名(含硕博连读)/年,跨两个专业招生的导师可增加1个名额,跨三个或三个以上专业招生的导师可增加2个名额; "i1~YE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uU]4)Hp
复试由各分科委员会协调安排,组成复试组组织实施,复试组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以本学科招生老师为主构成,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复试组负责制定本学科复试方案报研究生处备案,组成各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原则上由包括复试考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名教授,设组长1人,并需指定1名秘书负责现场记录。 Q4MTedj1H
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的全过程。各分科面试组组长作为负责人,认真组织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方案、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包括汉语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专业知识、实验操作等)、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等情况。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kLpK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复试后公示告知考生本人。若复试组认为需要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tXTa>Q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抽查巡视。 cw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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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原则 { LJRdV
根据教育部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将规范和加强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增强分科复试的自主性,发挥复试组作用,尊重导师意见,由各分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各分科具体复试方案和录取原则。 b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