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采取公开招考、硕博连读、本科直博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从学校2015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本科直博招生学科为光学工程,从应届本科学术型推免生中遴选;公开招考中,在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 0~Yg={I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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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规模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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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90名、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约20名,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HOy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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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 6<]&T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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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 (X>r_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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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年限 zF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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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5年。 {_^s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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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d+2I+O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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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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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Q?x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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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9M2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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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V-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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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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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须满足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篇以上SCI检索文章,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并经所报导师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院同意报考。 *]x]U >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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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必须将上述证明的复印件邮寄给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 p@r~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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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学校规定。 o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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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AO8`ItNZ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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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Z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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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 q1NAKc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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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2017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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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招网(http://yanzhao.bjut.edu.cn/),点击“网上报名”-“博士生报名”-“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lm]4z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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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后,应尽快(最晚应于2017年2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教学楼316房间)或邮汇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寒假期间请邮寄材料)。对未支付报名费或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费一旦交纳,则不再办理退款手续。考生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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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工业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eHR}H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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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应届生证明信原件; 1(rH5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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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保存单位的公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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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复印件; }2V|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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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该推荐书模板请考生于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H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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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同等学力者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发表论文复印件,以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的证书复印件; 9s5C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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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报考申请考核制学科的考生,按照《北京工业大学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提交相关材料。 {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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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审核 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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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公开招考考生须在2017年3月10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三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原件和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生证;本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持研究生证前往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凡境外单位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疑问的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m3P%E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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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sT'wp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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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Fgt/A#`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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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试 d!e$BiC
(1) 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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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C4TJS,!1rH
(3) 初试方式:笔试,考试科目详见“2017年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Rxf~m(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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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试 ;:8_H0X'K
(1) 根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K,?M5n '
(2) 复试时间:2017年4月中下旬; zrD$loaW.'
(3) 复试地点:北京工业大学校内,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m"X0Owx
(4) 复试方式: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u5$\E]+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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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考核制说明 tiI>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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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制”学科的公开招考方式、具体程序和要求详见《北京工业大学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报考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数学、统计学、机械工程学科的考生只可选择“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方式报名。 Pm%Z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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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体检 dB^J}_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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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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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YON,1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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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 ~}$:iyJ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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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录取原则:根据初试与复试的成绩,综合素质审核结果、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i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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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m:/ 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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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Zsy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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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各学科所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超过该学科录取总人数的15%。 lVAR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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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 4(bV#
①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档案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f?2Y 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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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全日制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实行协议制。 STV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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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非全日制类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不接收档案、户口;学校不负责医疗保险。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协议制。 c zL[W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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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学费及奖学金 o-l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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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费标准。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Z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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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每人每学年10000 元,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每人每学年20000元,按学制4年缴纳;非全日制类别博士生每人每年16000元,按学制5年缴纳。 #fk)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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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学金体系。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x98L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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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础奖学金 >#$(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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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基础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非全日制类别、定向就业生除外)。博士生基础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2800元。 )XnG.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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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学业奖学金 = Ey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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