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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04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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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为做好我校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湘大研发〔2017〕10号)、《湘潭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font=; color: black]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font=; color: black]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font=; color: black] 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管理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主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 成员:研究生院、监察处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font=; color: black] 研究生院招生办具体组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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