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考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1<Qb"FN!2
一、指导思想 k-*H=km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委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和人才选拔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考试招生组织管理,切实稳妥做好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VNp[J'a>VZ
二、工作原则 9V9K3xWn
(一)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客观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l 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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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g;UB+Y 247
(三)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h!%U*!7{
三、组织实施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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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博士复试期间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p-, B>p!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委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O>IY<]x>L
研究生院负责具体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对学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N&}6U
(三)各培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做好复试期间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9l]+rs+
(四)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领导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培训本单位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对单位内各学科复试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监督、检查。 N>/!e787OU
(五)根据教育部要求,二级学科成立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考生实施复试考核。 NhU~'k
四、复试资格 *%=BcV+,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b8r?Dd"T8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统计学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mCb(B48]%X
外国语:55分 V|13%aE_v
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 - 0R5g3^*/
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 07P/A^Mkx
物理学、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下各招生专业: &)zNu
外国语:45分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