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
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沈建研字[2020]161号)及《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沈建研字〔2020〕164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
附件。
cRI2$|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LcLHX E-mail:
yjszs@sjzu.edu.cn HnPy";{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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