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⑶、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 2011年9月1日 )②获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 2011年9月1日 ) 我校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 ②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分以上。 4、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专业学位硕士考生(含单证和双证)(含应届生和往届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由各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书。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8、报考国 家计划内 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