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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6 20:17 |
上海师范大学201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UEExjf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g} /efE 二、报考条件 !lk
-MN.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HC5YA)4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wM
DM5q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UHh7x%$n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E9"P~ nz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k|:V&6SV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3-4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6|Qg=4_FHt 三、学习年限:三年。 =>k E`"{! 四、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11年1月左右。 ZVin+ z 五、接收材料和报名费地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Cv>V"X: ` 六、报名手续:将于2011年1月前后在此处公布。 Ac2,A> 七、考试方式、日期、地点: .a0]1IkatV 1.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审核可免试政治理论科目。复试主要了解与考察考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8`{)1.d5[ 2.考试日期:2011年3月下旬,具体待定。 oieJ7\h]m 3.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nN]GO} 八、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将在2011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 y_7lSo8< 九、报考费用: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或由考生所在单位解决。 !pqfx93R* 十、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 =G9 9U/ 十一、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6Bop8B 十二、学校代码:10270;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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