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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mera 2011-07-22 13:52

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应届毕业生考博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本办法。 k%|Sl>{Ir  
O<RLw)nzg  
  一、组织机构 __3s3YG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教务处、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c SV`?[a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家教授、研究生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 P<tHqN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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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免生类别 KkIgyLM  
  1.我校毕业直读我校推免生; 9sgyg3fv>5  
  2.我校毕业直读外单位推免生(占我校名额); x @a3STKT  
  2.申请材料  s-Z<  
  (1)《电子科技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 \Fs+H,S<  
  (2)《电子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专家推荐书》(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附件3); r'bPSu,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38 -vt,|  
  (4)获奖及成果证明复印件; l!d |luqbA  
  (5)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专长和创新能力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或证明。 M SnRx*-  
  3.申请、复试及拟录取 v|7=IJ  
  2011年9月至10月开展推免生申请、复试及拟录取工作。英才实验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Rt9S  
  (1)学院公示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 QyEGK  
  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4)计算并公示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将专业综合测评公示最终结果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D^30R*gV  
  (2)申请 yU{Q`6u T  
  国内普通高校推免生均可向我校接收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申请材料。 0DB8[#i%:  
  我校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只向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推荐,推荐意见统一为:“同意推荐,该生所在专业共有同年级学生××人,智育成绩排名第××名,综合测评排名第××名。” h 3`\L4b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①科技竞赛类(附件4中B1类)加分累计达到4分;②作为第一作者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在SCI、SCIE、EI期刊源或国内核心期刊(见《研究生手册》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或学术会议上(须被ISTP收录)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作为第一申请人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⑤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申请人须经三名我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由学校专家组综合考察合格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推免资格。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公示期:3天。 v\3 \n3[u  
  (3)复试 +@"Ls P  
  学院须查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获奖及成果证明等原件、电子科技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院存档),收取复试费50元/人。 |nMg.t`8  
  3.外校毕业直读我校推免生; G &QGQ  
  4.我校毕业直读外单位推免生(占外单位名额)。 !LX)  
  注:我校毕业直读外单位推免生(占外单位名额)不适用本办法,按接收单位相关规定办理。 unB`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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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办法 _wp_y-"  
  申请人只能向我校一所学院提出申请,重复申请无效。我校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专业。 :AYhBhitC  
  1.申请条件 NW4tQ;ad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v1VH&~e  
  (2)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全日制,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ak"W/"2:  
  (3)身体健康,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w`_(X f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V]5MIiNl  
  (5)诚信记录良好; |r+w(TG  
  (6)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总分不低于425分); d^+0=_[PmK  
  (7)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C7=N`s}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学院须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7tP qez#  
  复试内容:专业笔试、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CxD=8X9m  
  ①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科目详见招生简章。②外语面试(满分30分,其中口语15分、听力15分,时间5分钟以上)。③ 综合面试(满分70分,时间15分钟以上),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w'6sJ#ba(  
  (4)拟录取 y!VL`xV  
  各学院将校内外的推免生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公示,公示期:7天。复试总分、各单项成绩必须合格(不低于满分的60%),并按复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G-L/*&%  
  申请校外推免研究生取得推免资格的规则:2011年10月17日前获得接收单位拟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以加盖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公章的拟录取通知书上时间为准,下同),根据综合测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取得推免资格。截止2011年10月17日,如果推荐到校外的推免指标有余额,则申请人将接收单位拟录取通知书送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取得推免资格。 MG,)|XpyWJ  
  (5)报名 mEg3.|  
  我校毕业的推免生:2011年10月31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校验码、推免生登记表分发各学院(申请人所在学院)。推免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免费考博 论坛,并填写推免生登记表,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一起交回申请人所在学院。申请外单位的推免生,若无特殊要求,须选择电子科技大学作为报考点。直博生不需在本阶段网上报名,须在博士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手续。申请外单位推免生到申请人所在学院领取推免材料,再由本人寄送接收单位。 yioX^`Fc(~  
  接收外校推免生:2011年10月31日前,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学校网上报名、填写推免生登记表,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盖章后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直博生不需在本阶段网上报名,须在博士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手续。 9I[k3  
  (6)说明 /V }Z,'+   
  ①推免生名额根据教育部正式文件另行下达;②网上报名、推免生登记表内容必须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拟录取信息一致;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未按要求完成以上步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另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能在2012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前受到处分。④为保障全体应届毕业生合法权益,拟录取的推免生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或以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校内各单位均不得为其申请出国留学或以本科毕业生身份进行派遣办理任何证明和手续。⑤我校直博生自2012年9月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生待遇,可申请参加我校优秀博士生选培计划。 *Rm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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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奖励 Vy6~O|68=  
  1.我校所有学科均设有推免生奖学金,额度为1万元/人,毕业于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且综合测评排名在前1%的推免生均可申请,若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不足100人,第一名也可提出申请。 Pa'N)s<  
  2.毕业于“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且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推免生,均可获得首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u s8.nL/  
  3.综合测评排名在前2%的推免生,均享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资格,且学校优先确定为候选人。 9 ^=kt 2[  
  4.英才实验学院推免生奖励办法见附件5。 KMx '(  
  注:我校的各项奖学金均用于学生在我校完成研究生学业。拟录取的推免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养过程,须退回奖学金及其它奖励。 9&zQ 5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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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督与复议 oA8A @,-L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遴选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投诉电话:028-61830153-112,邮箱:yzb@uestc.edu.cn,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nG$+9}\UlP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28-83202237、028-83202277、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8Vy/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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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说明 dM-~Qo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并以教育部下达正式文件为准。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Ue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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