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gB{]yA"('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获得学士学位者,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方能报考。 (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七)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八)任何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报考手续: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3月30日,201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年只进行一次招考,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liCCc;&B;
(二)报名费:同等学力考生400元,其他考生300元(含初、复试和加试费),外地考生可邮汇。我办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 (三)提交材料:考生须在2013年4月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纳报名费和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一)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填好考试科目)各1份,需在指定贴照片处贴好相片; (二)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专家评定的《专家推荐书》2份; (三)《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复印件或证明书1份;若为同等学力,则必须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五)身份证及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 (六)《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 (七)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八)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九)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的复印件各1份。 (十)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四门以上(含四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提交近5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五、资格审查: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321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证件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周六)至28日(周日)。 (二)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②外国语(含基础外语、专业外语);③业务课1;④业务课2。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全部笔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2、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复试可以是口试、笔试或其他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由各学院组织,复试地点在各有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时通知)。 (四)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课程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七、录取办法: (一)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名次将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理论、两门加试科目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00。 (三)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八、入学时间:2013年秋季。 九、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 十、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1、办公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0房。 2、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541004 5、咨询热线:0773-5838221,5833630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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