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fly |
2021-04-22 22:13 |
黑龙江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dJ!o/y6 各位考生: %OtW\T=u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4月24日至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确保博士招生考试的顺利进行,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Imwx~eo 一、准考证打印 :acQK=fe 考生可在4月22日0:00后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mZ0E 二、考试地点及考试楼宇 (lnQ!4LK 我校本年度博士招生考试所使用的考试楼宇为三号教学楼。准考证的“考试地点”栏中已注明考场、座号,请考生根据准考证自行查看。 :=Q|gRTL* 三、考生进入考点要求
vf= 1、三号教学楼设置两个通道,本校考生可由校内三号教学楼正门进入楼宇后到达所在考场。校外考生由测绘路三号教学楼角门专用通道进入楼宇(地图见附件1),凭准考证,扫描查验“龙江健康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后经测温进入考场(请注意三号教学楼分单号、双号侧,本次考试考场均设置在双号侧)。 )1vojp
4Za 2、以下三类考生属于核酸检测范围考生,须持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考前 14 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考前从境外抵返的考生以及近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 wuk7mIJ 四、考生进入考场要求 ;SW-dfo2i 1、进入考场后,由监考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确认考生身份。在第1科考试前收取所有考生的《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体温自我检测登记表》、《黑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以及核酸监测范围考生提交的核酸检测报告(请在纸文档空白处签名)。 ?lK!OyCkc 2、考生应根据考场座位图及监考人员的指示找到所在座位,核对桌贴是否与本人考试信息相符,并按要求将身份证、准考证置于桌面以便核验,携带的其他物品应放在考场前方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前,考生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m%[t&^b}T 3、我校为所有考生统一提供常规文具,考生无需携带文具。 -T?IkL) 4、考试全程实行监控录像,请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参加考试。 p*0Ve21i, 五、考试结束后离场要求 aA
ri 1、考生交卷后,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尽快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DmiN ^: 2、校内考生应出示相关证件(学生卡和教工卡等)由校内考生专用通道返回校园,校外考生由专用通道(进入考点的通道)撤离考试楼宇。 BFOFes`>~ 六、其他 hU
7fZl%yl 1、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安排考前一天熟悉考场,请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规划时间。 <L~xR5 2、因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处于校园管控状态,外来车辆不能进入校园。请送考车辆即停即走,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影响考生正常进出。 mM}Ukmy 3、根据目前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自备口罩,进出考点、考场时均需佩戴口罩。提倡考生全程佩戴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y!gM)9vq 4、请考生提前测试“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根据提示对个人信息予以更新,以确保考试当天顺利进入考点。 Qs9 U&*L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_vdxxhJ=P3 特此公告 ,)$KS*f"*z 黑龙江大学 (nD$%/uK' 2021年4月21日 Sx)Il~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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