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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fly 2021-04-28 23:08

内蒙古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函〔20211号)、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做好2021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框架下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外司欧亚〔2021246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博士研究生招考录取工作,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o[C^z7WG0  
一、指导思想 &Vlno*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依照教育部、自治区和学校相关文件,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稳妥做好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 OSu&vFKz  
基本原则 5P,&VB8L  
(一)坚持健康第一、安全第一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招考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ni;_Un~  
(二)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招生质量。 ghQ B  
(三)坚持全面考查科学评价原则。要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充分发挥报考材料审核、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含网络远程考试)等各考核环节的特点和优势,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3b& S 4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C,|&  
、组织管理 >"W^|2R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招生工作,制订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N_Us6 X  
(二)各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教授委员会成员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招考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Q'<AV1<  
(三)各学科专业成立由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至少5名具有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考核。 oz!)x\m*H  
四、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及招考方式 F`D$bE;|  
普通招考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和导师见《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_){|/Zd  
初试考试方式为现场考试复试考试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报考情况等自行确定 =*UK!y?n  
五、报考条件 +M j 6.X  
分计划类别报考条件见《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 J0sD?V|{1~  
六、报名初试 Mc,79Ix"  
(一)考生报名 2Kxb(q"  
416-422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并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缴费后,考生按学院要求,将纸质版材料邮寄给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收材料),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后以“2021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学生姓名”命名,发送到学院指定电子邮箱(研究生院网站-办事指南-学院联系方式) d`sZ"8}j  
(二)准考资格审核 *byUqY3(  
包括报考条件检查、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选拔两部分。 W;u.@I&  
423-428,各学院根据国家文件和招生简章等认真检查考生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招考录取资格。 J""Cgf  
对于通过报考条件检查的考生,学院考试小组要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综合比对考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各方面能力,要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落实导师主办责任,择优选拔进入考试的考生名单。 196aYLE  
通过准考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下载准考证。未能通过准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准考,所交报名费将在本年度博士招考结束后通过研招网统一退费。 GQ(Y#HSq  
(三)确定准考考生名单 r-qe7K@p  
429日前,学院确定并公示准考考生名单,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QqM[W/&R  
初试 .@H:P  
515-516日进行初试。初试考试科目三门(外语和两门专业课),统一笔试,分专业考试科目见《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Bii'^^I;?  
、复试分数线划线原则 !)a_@d.;i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统一划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各单位可自行划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普通计划专业复试分数线。 Du_5iuMh  
复试资格审核 c=sV"r?  
各学院根据《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认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确认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z5@XFaQ  
、复试具体程序及相关内容的通报 rWht},-|1  
各学院向所有导师通报各专业及对应导师的报考人数和名单、考生的初试情况、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人数和名单、招生名额分配等基本情况。各学院将复试的时间、地点、程序以及相关要求及时通知考生。 Xi="gxp$%  
十、复试内容和范围 ]J Yz(m[   
为提高复试工作的有效性,按照教育部要求和我校学科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0|e[o"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Q [OwP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u^MKqI  
综合能力面试 GvVkb=="  
主要采用问答形式,注重考核如下方面: J;& y?%{@5  
1.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扎实程度(包括对所报考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12`u[O}\}-  
2.科研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与发展潜力。 w$ 8r<?^3  
3.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  /  
4.研究兴趣、在大学本(专)科及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研究方向等。 \ eHOHHAGW  
5. 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取理解以及口头交际的能力。 MCN>3/81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测试10分),60分为学校基本合格线,各单位可自行划定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合格线。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小组秘书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n&hO_c/  
)同等学力加试 D!`;vZ\>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Q}#Je.;  
十一、复试结果的使用和相关事项 15ailA&(Qm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有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 {ADQz  
)报考普通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导师名下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公布的招生名额分配要求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成绩由各学院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Ph3;;,v '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折合为百分制)×5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 w)dnmrKDZg  
学院按照排序拟录取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答复考生质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tSHW"R  
十二、体检 >oW]3)$4S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开学后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已报到的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y!?R$?b  
十三、复试的监督和信息公开 /1OCK=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要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强化教师参与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并提高招生考试工作业务能力。 i{^T;uAE  
实行信息公制度。深入落实考试招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初试复试考生名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涉招信息。 fJS:46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联系电话0471—4992114。内蒙古大学纪委受理举报(联系电话04714994151 Y4k2=w:D  
十四、本办法由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  
十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3oW3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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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H|1I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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