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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3-04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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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博士奖学金提高到每月1000元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发出通知,确定提高我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月统一提高到1000元,新的奖学金标准自2011年9月1日开始执行。
通知规定,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月240元、260元、2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其中省财政按每生每月300元( 每学年按10个月计)安排专项经费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学校从博士研究生生均拨款和博士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中统筹安排。据了解,今后还将根据财力 ,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福建省教育厅表示,各校应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博士研究生奖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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