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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7-15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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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完成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日前,省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立项建设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立项建设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聘请了原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等20多名国务院和省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组成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检查立项建设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后续工作的建议与措施。专家组一致认为,我省4所高校已完成了立项建设规划的基本目标,达到了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希望能尽早通过国家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验收。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李鲁,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先后出席了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中期检查情况汇报会并作重要讲话,检查期间会见了专家组全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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