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
(xHmucmwp 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Sc7 Ftb% AELj"=RA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法大发[2013]9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aKDY_D 一、试点学院、专业
aV\i3\da 试点学院、专业详见《2015年审核录取制招生学院、专业、报名条件列表》。
Ymz/: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学院及专业,详见《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分配表》。
/65YHXg, 二、申请办法
.nPOjwEx&Y (一)报名条件
#EH=tJgO|J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0P$1=oK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q^ z%| (1)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KN}#8.'>3 (2)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9Wp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rtj/&> (4)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ui%#f1Iq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TxJk.c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z@,pT"rb 5.有3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Xdn&%5rI 6.申请人还应同时符合报考学院及招生专业规定的报名条件(详见《2015年审核录取制招生学院、专业、报名条件列表》)。
,Kv6!ib6Q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7m2iL#5[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t]h_w7!U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GHsDZ(d3.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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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nXJx (二)报名流程
ji/`OS-iq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j-l<!s (1)报名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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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报名费:200元,报名时网上缴纳
"Hw%@]# (3)报名网址:
bJ:5pBJ3 x{pj`'J) 2.提交材料
[j6]!p]S$ 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或送至学校,地址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HhynU/36 (1)《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政审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
<Y`(J#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e|tx`yA (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1)~|{X+~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N][-i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L(3&,!@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QX2~m< 注意事项:
ThV>gn5 (1)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对于专著等材料可以只扫描封面)邮件主题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学院+导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需注明少骨+考生姓名+报名号+学院+导师。
}1 O"?6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及未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版至研招办邮箱,则视为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o(tJc}Mh+( 3.专家推荐
Zq4%O7% 推荐书由推荐人填写、密封后,于12月20日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送达招生导师:①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招生导师。②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转寄或转交,申请人本人不得查阅。推荐书邮寄地址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T={!/y+ 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之外);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l;q]z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2人。
F > rr. (三)资格审查
oaj.5hM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5年2月20日
2D:/.9= 8v 2.导师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于2月底之前提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比例不超过5:1。
p-j6H (四)面试、考试
-3ePCAtXbe 1.面试及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
f}yRTR GJv 2.根据导师建议,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同行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面试小组组成:导师任组长,3-5人),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
}k.yLcXM 3.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C55DO^w (五)录取
%oqKpD+ 1.根据材料审核以及面试考察情况,导师正式提交“录取意见书”,提出拟录取意见。
T @^ S:K 2.导师提出的拟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监察处审核,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并于5月中旬公布结果。
!n;3jAl&$ 三、其他事项
'9QEG/v 1.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事宜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SVG1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GLIY!BU<C 四、联系方式
Z'A 3\f (一)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0kzIvP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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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二)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
I:t?# )wl 监察处:58909070;研招办:58908070
h1?xfdvGd 1BmKwux: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监察处,邮编1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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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 48z%dBmTT* TfJ*G6\7e# 二〇一四年十月
auGK2i Cgln@Rz `StuUa [ 此帖被ex8351在2014-11-05 21:5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