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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R"(rL5j 一、申请条件 MWf ]U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L(!4e
2.申请人须是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就读院校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HS:3Dt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专业基础,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Z2:u!E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tf64<j6 二、接收专业和计划 1@IRx{v$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全日制专业(125100工商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博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各招生专业的名额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其中,直博生(含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总人数一般不超过博士招生总人数2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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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普通直博生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年,除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外,还可享受每年12000元的直博生助学金;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时间为3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ToNi<~ 3.普通直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在第二阶段学习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导师建议、学院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Hv%(9)-8 4.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参照《浙江工商大学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本科生遴选方案(试行)》(浙商大校办函〔2023〕68号)文件执行。 pTq,"}J!+ 三、申请程序 xO'I*) R_h(Z{d 1.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26日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网上支付。 5@c,iU-L 2.考生在规定时间(9月29日左右,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oe
e' 3.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 ||
?B1 四、复试程序 2rHw5Wn]~ 1.10月15日前,各学院组织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以面试为主,可增加笔试。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 hZnT`!iFE^ 2.复试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frEVHw 考生参加我校推免生复试前需先提交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yqRz6=YB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G],+?E_, (2)《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复试登记表》(推免硕士生适用)或《复试登记表》(推免博士生适用),请自行选择适用的表格下载填写,网址: https://yjszs.zjgsu.edu.cn/2019/0923/c479a14546/page.htm。 Qu]0BVIe (3)本科前三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EFL、GRE、IELTS等),请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vy/U""w` (4)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IWu^a w (5)推免博士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2)。 x
( w <U1 五、录取程序 i=_leC)rl 录取工作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tYIHsm\b 1.复试时着重评价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等。根据考生在复试中的综合表现,确定是否拟录取。 yb/<
7 2.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上报校研究生院。校研究生院将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同时,考生的拟录取通知通过系统平台发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确定接受拟录取信息,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L1BpkB 3.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4年6月下旬由我院寄给学生本人。 e<5+&Cj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nR/; uTTz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D{o1G?A 6.拟接收推免硕士生、推免博士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cNC\w% 六、体检 f[7'kv5S 拟录取考生需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并于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招生学院,逾期视作放弃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w|WZEu:0| 七、学制、学习年限 ~m!>e])P?X 1.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2.5年或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各专业的具体学制,可查询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说明。 xy
mK| 2.普通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w GZ(bKyO 3.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学制采用“3+1+X”模式,“X”为硕士博士培养阶段,该阶段最短学习年限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8 年。 {EJVZG:&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lJuF/sS8m 1.学费标准 P},S[GaZ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所有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普通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后三学年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学费在硕士博士培养期间(即“3+1+X”模式的“X”阶段),按学术学位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EgdV 2.奖助政策 6AUzS4O (1)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NJqALm!(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 b("CvD8 (2)国家奖学金 rShi"Yw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生·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