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
博士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研
+O6@)?pI 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 公布上海交通大学2013 年博士生招
u?/]"4 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含在职)如下:
ZH:X4! 人文社
=2'^:
4Z 科类
VlvDodV 分数线
f}3bYF 考试科目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2Ta F7Jn 初试成绩 55 55 130
=B2
=UF 人文社科类包括人文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与公共
^ jA}*YP 事务学院、外国语学院、凯原
法学院、媒体与设计学院、高等
><^@1z.J 教育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上
h~t]WN 海高级金融学院、人文艺术研究院
g`8|jg0]`I 理工生
I}x*AM 7+ 农类
=r8(9:F! 分数线
H*IoJL6 考试科目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E}+A)7mA 初试成绩 50 50 110
I&0yUhn 理工生农类指除人文社科类院系和
医学院以外的所有院系
%yVZ|
d*Q 医学类
7)#/I
分数线
Zup?nP2GkT 学科名称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JA63 生物学
;MD{p1w 55 60 135
`)fGw7J
{ 基础医学
HN! l-z 临床医学 58 60 135
ebchHnOd 口腔医学 60 65 140
V{r@D!} 公共卫生与预防
E}u\{uY 医学
}sZ]SE 50 60 120
/~Iy1L# 药学
E {MSi" 55 60 130
rv%Xvs B 护理学
}m?L/Y'} 医学类指医学院
LO229`ARr| .:0nK
bW 注意事项:
>=bO@)[ 1、各学院原则上按1:1.2 比例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在达到复试基本
mAMKCxz, 分数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向上适
-?[:Zn~$a 当调整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以各学院(系)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
11uqs
S2 2、各学院(系)的复试方案(含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
03xQ%"TU< 复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近日在各学院(系)的网上公布,请考
dNR4h 生关注相关通知。
[T|~Kh%# 3、达到报考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各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
C>H UG 课二考试。请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上通知和咨询报考学院教务老师
AjpQb~\ (
联系方式见
招生简章)。
f%af.cR* 4、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选拔方式
X qh+ 进行。专业课二与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与初试成绩一并计入录取
_%x|,vo`( 总分。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n\QG-?%Pi 5、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4-o$OI> ①准考证
iL(E`_I<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L6FUC6x"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报告
607#d):Y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l4; LV7Ji 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jE{z4en 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
nQ mkDPjU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
PiN3t]2 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9i"3R0HN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n6C~Yx 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Y$N|p{Z 上述
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
4m~\S)ad ④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
I(2ID + 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
sh0O~%]g 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
CxO)d7c 和所报考学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m\E9ple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
S>6APQ- 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
w ^r*qi"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JI5,d 6、医学类复试具体安排见医学院网站(
http://yzw.shsmu.edu.cn/index.asp)发
__zsrIUJ 布的信息,联系电话:021-530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