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OO>rm$
第一章 总 则 *)M49a*UD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Icz
第二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立足公安院校特殊职责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Fp_^5
第三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其中,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2个阶段,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接进行复试。 6Orum/|h
第四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工作情况分为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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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概况 #X 52/8G
第五条 我校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T"vX
第六条 我校现有木樨地(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和团河(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2个校区。 ^.dsW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x^4xq#Bb7
第七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0YZZ93
第八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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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CHrFM@CM
第九条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7Mb#O_eh
第十条 我校在教育部、公安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预计2025年3月下达),根据公安机关和其他单位的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等情况,统筹编制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件2)。 ;s`sn$@
由于公安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非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中的招收非在职考生计划)录取女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5%,下设各二级学科非定向就业类别招生计划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1人。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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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考条件 r\qj!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通知》所列条件和下列条件: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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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jB08A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KD`IX-r{s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S,3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um_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非在职考生(限报“非定向就业”类别,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yW$0\E6<r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0 stc9_O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三十周岁(即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3${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Q2Y&2`yGT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在职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O3I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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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3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p2K36,9m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zIh['^3.n
(三)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W>k@L
(四)现实表现良好; F(t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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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zT!drq: x
第十四条 报考法学、国家安全学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kY(<{ 2
(一)身体健康,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体态良好; Q_[ 3`jl
(二)现实表现良好。 _lamn}(x0
第十五条 选择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0u;4%}pD
(一)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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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取得硕士学位; r"P|dlV-
(三)入学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满6年(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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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选择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DGS $Ukz&T
(一)现为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G"h'_7
(二)报考学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期间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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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全国英语等级五级考试≥60分,托福≥80分,或雅思≥6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Yt;MV)
(四)具有1项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考生须为第一作者)。 |y(Q
第十七条 选择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kybLOG
(一)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SLa>7`<Q
(二)报考学科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期间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E7rDa1
(三)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全国英语等级五级考试≥60分,托福≥80分,或雅思≥6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0Xf9a8>
(四)具有1项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报告等,考生须为第一作者)。 E|iQc8gr&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 .+$Q<L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新疆警察学院)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 9Z4nAc
第二十条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38A|4
(一)入学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满6年(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学科专业与本科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fU/>z]K
(二)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全国英语等级五级考试≥60分,托福≥80分,或雅思≥6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JMC. w!
(三)近五年公开发表3篇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应为5000字以上); !LNayk's>
(四)已补修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须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Ayxkv)%:@)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应能脱产攻读。 !|^|,"A)
第六章 报名与审查 |fK1/<sz#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公安部以及我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网上报名时应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未成功缴纳者,视为未报名。 k\5c|Wq|g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La`N PY_:>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Lt64JH^lz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还应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 | )K8N<n
(一)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
(二)2名以上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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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提交); ^aItoJq
(四)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或补修证明材料(同等学力考生提交); p`olCp'
(五)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提交); u^^[Q2LDU}
(六)代表性学术成果; M\uiq38
(七)居民身份证。 11Q1AN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8\&X2[oAD
第七章 初 试 9+Np4i@
第二十五条 选择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需参加初试。初试由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预计于2025年3月举行。初试科目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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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公安学科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G#ZH.24Y
第二十六条 公安部有关部门组织对报考我校公安学科博士研究生的非在职考生开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选择硕博连读、申请考核2种方式的考生预计于2024年10月开展,选择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预计于2025年3月或4月开展),参加人员名单由我校研究确定。未参加者,以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jys :5P
政治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以及考生家庭成员等关系密切人员有关情况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评测。体检主要对考生的体格状况进行检查。体能测评主要对考生的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详见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参考标准(附件2、3、4、5),具体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 - YEZ]:"
政治考察前,有关省级公安机关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生源地认定口径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我校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供考生查询本人相关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