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综合性水利、交通、能源科学研究机构。与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水利部水闸安全管理中心)一体化管理,兼作水利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水利部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水利部大坝安全监测中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是我国首批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2个一级学术学位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4个一级学术学位硕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5个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部级研究中心、2个部级野外站。历经近90年的发展,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已发展成为拥有60多个具有鲜明特色和专业优势的研究方向、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水利科研机构。现有博士导师70余名,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英国皇家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1个,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群体1个,国家杰出青年3人,入选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称号190余人次。定期公开出版8种中英文学术期刊。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专注于水利、交通、能源领域德才兼备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至今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近2000人。在独立培养的基础上,经教育部、中国工程院批准,我院与河海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有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 0+}42g|_ Z
欢迎报考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3J32W@}.K
一、培养目标 Fc M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77.Lqqy,
二、招生计划和学习方式 zXx H aM
2025年总招生计划83人,其中: 5f(yF
(一)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Wl/oun~o
单独培养24人(含本院硕博连读),与河海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联合培养24人,全日制,不接收非本院定向培养考生。 7#SXqyP[
(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 ;!q _+P
单独培养35人,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不超过8人,在职考生须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领域内工作满2年。 yl/-!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我院招生计划以及与联合培养高校协商确定的招生名额为准。 ~1]4 J(+
三、基本要求 hCV e0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fb3(9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KR|m,QWp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的补充规定。 Q1yMI8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_y*@Hj
四、招生方式及要求 @iwVU]j
(一)硕博连读 C62:G+W&o
除满足基本要求外,有关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4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