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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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3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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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25日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五届八次会议通过) 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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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字(1998)第03号 SBaTbY0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的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610u!_-
第二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46|VQAx
第三条 学位授予对象: k$.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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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符合学位标准的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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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临床医学研究生 cJ>^@pd{
二. 在职优秀临床医师 =eR#]d
三. 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 f[*g8p
第四条 学位授予标准 9&HaEAme
一.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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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1]W8A.ZS
(二) 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Pz|}[Cx-
(三)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XM3~]
(四) 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rcf#8
(五)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jN)$Y3Ya
二.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m;sYg
(一) 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作出贡献。 ?btX&:j2P
(二) 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AHT(Z~C
(三)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b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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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具有从事临床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F)50 6
(五)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mp0s>R
第五条 培养方式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