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86[/N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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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17年我校将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和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心理学等四个一级学科内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此外,我校于2017年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具体工作办法见2017年博士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I}O_:%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学院进行考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crV2T
一、申请条件 Jg I+k Nx
1.申请者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pNY+ E5
2.申请者必须满足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9(.P2yO
3.教育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Ol8ma`}Nq3
①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 Ra\>^W6z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等。 B(<;]
②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 *,w9#?2x
③获得省部级表彰及荣誉称号,在基础教育领域中有重要影响者。 wO6`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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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者(二等奖及二等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 ?:bW@x
4.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a@'Pcsk
①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Wv=mBEfZ
②申请者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符合招生单位具体要求(各单位工作方案见附件1-5或登陆相关学院网站查询)。 3c<).aC0f
5.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pueM+(L&
二、申请程序 _h#SP+>
申请人务必于2017年3月24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8,如邮寄材料,请确保在3月24日前寄达)完成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M '?k8L
1.《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制)》(见附件6)。 ~`Q8)(y<#$
2.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7)。 F?]nPb|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1份。 w{$t:l)2,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于本人来校参加考核时交验)。 9o7E/wP
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和应届硕士生须持就读院校研究生院(部、处)证明信。 Fwn4c4-%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说明材料,特别成就(获得表彰奖励、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公开发表的高层次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等。 [eV!ho*r
6.英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ZRYs7 4<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wTBp=)1)f
三、资格审核 9N^&~O|1
1.招生学院(研究院)初审:2017年3月24日—31日,招生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业导师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建议准予参加“申请-考核”者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研招办复核。 a}l^+
2.研招办复核:2017年4月3日—7日,研招办对招生学院(研究院)初审通过者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反馈回招生学院(研究院)。 AtNu:U$
四、考核与录取 Y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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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院(研究院)于2017年4月14日前依据本单位工作方案组织对申请者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三部分。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的考核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或其他方式进行。 BwO^F^Pr?k
学院综合申请者条件和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进行录取检查。拟录取人员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4"!~W
五、相关要求 z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