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Ca%g_B0t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ER-25S
第二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x@='>:$
第二章 招生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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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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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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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tBTTCwNT%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Z):n c% S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P}.7Mehf
第三章 招生专业 \rykBxs
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LUn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ywD{*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后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_C\[DR0n
第四章 招生方式 +GsWTEz
第七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Le"oAA#[
本科直博是指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章。 l!#m&'16"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山大研字〔2020〕70号)。 X-Wz:NA
申请-考核是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校内各招生单位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的招生方式。 ~[k%oA%W
第五章 报考条件 k%y9aO
第八条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y2O4I'/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m+;6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jL)WPq!m+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bqanFQj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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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G>>i)Sbg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20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取得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论文)不少于3项,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