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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x(2}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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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B<qG<>
第二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5N3!!F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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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生类别 ?D^,K`wY=B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a^}P_hg}-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_^*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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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生专业 n\ ',F
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r5qx! >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RW P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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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方式 [oN> :
第七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等方式。 ,t&-`U]AX
本科直博是指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nSp?m;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录办法见《山东大学关于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工作的规定》(山大研字〔2020〕70号)。 Yg,WdVI&@
申请-考核是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申请材料,校内各招生单位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的招生方式。 e%c5OZ3~
普通招考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符合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由校内各招生单位进行复试录取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仅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uz5V/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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