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 2017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_@OCi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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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 zY-m]7Yf
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W8NaQB(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学习年限为三年;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2;G_P+
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学习年限为四年。 X9HI@M]h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a06DeRCej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3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 80 人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jU$PO\UTk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wQc w#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9A!qg<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 1-#tx*>AY
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 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2!$HA7P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lOui{QU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iE66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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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w~USJ=X
6.“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六、选拔方式 ;+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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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招考 1.报考流程: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UsTPNQj
→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递交相关材料→拟录取公示。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