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 2017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TW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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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 &rj)Oh2
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a@ub%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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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学习年限为三年;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d!qZFln
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学习年限为四年。 %:DH_0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uxjx~+qFd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3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 80 人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8}^R jMgI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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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XuY#EJbZ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 W{1"
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 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He}uE0^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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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n[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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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uDWxIP,m
6.“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六、选拔方式 I=DvP;!
(一)普通招考 1.报考流程: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BS@x&DB
→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递交相关材料→拟录取公示。 e-`=?tct
2. 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6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 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dh~ cj5
3.递交报考材料: yt@;yd:OEk
报考者应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前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特快专递、挂号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 将报考费(250 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Uh tk`2O
4.初试: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 3 小时,每门满分为 100 分,总分共 300 分。初试将于 2017 年 3 月 中下旬进行,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W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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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格审查: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 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复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 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wyVQV8+&>
6.复试:由招生院(所)自行组织,包含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 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6iZ:0y0t+6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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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 {f12&t
价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jlA?JB
考生应于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 V|njgc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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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X(296<;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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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