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7o+L
zz
U,0
L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5wV J.B~s
-yqgs>R(d
二、报考条件: }2;P`s
06Wqfzceb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t%IJT
{`SMxDevc}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报名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博士入学之日,以2012年9月1日计算),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①有较好学术成就,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学术论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单位主持编纂并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期刊出版当年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③获得所报考相关学科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四,三等奖排名前三)。
nu\
AEFT
k)I4m.0a5
3.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0`S
{>G
l0,VN,$Yl
三、报名: U_IGL
MBt\"b#t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考生自行承担后果。报名者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费。返回表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BC%(ZH6
H};1>G4
①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9~W]D!m,
P{A})t7
②硕士(学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部门的证明信); i+O7," (@
HU>>\t?d
③硕士(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的原件和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iz-z?)%
C,+
④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 8
*f9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