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提高博士生招生及培养质量,我校将于2017年在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中试点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VO:4wC"7 一、组织领导 2|>\A.I|= “申请-审核”制属我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的一部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相关学院(学部)招生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博士生的申请-审核工作,根据“申请-审核”制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审核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tVRN3fJH 二、招生计划 J 6KHc^,7 眼科学计划2人,生理学计划3人,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KrpIH6 开展“申请-审核”制学科的所有上岗博士生导师均可通过“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式招生,至多招收1人。 /A7( `l;6 三、申请基本条件 1(o\GI3: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Q~(Gll; (二)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且所申请专业在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资格。 wmr?ANk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或在报考专业领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P4[kW}R (四)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a!$kKOK 四、申请材料 uxf,95<g)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三)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3IMvtg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Ja-0v)Wf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它可以证明自身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五、申请及选拔程序 bCw{9El!K4 (一)申请 bTD?uX!^@ 1.申请者向招生导师提交申请材料。 ^#:;6^Su 提交材料时间:2016年11月12日-11月18日。 h0PDFMM< (二)材料审核 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