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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及英语水平考试的重要提示
/i"1e:cK h.xtkD)Y~ S`h yRw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初试及英语水平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校防疫组考工作方案,作出如下重要提示: OFZo"XtF DU@SXb `nd$6i^#W 一、考试时间 \XbCJJP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初试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2022年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12日,上午8:30至11:30。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予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p3IhK> k7nke^,| X|Nb81M 二、准考证打印 2t3)$\ylQp 考生可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3日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Xz'o<S DLoH.Fd =pb ru=/ 三、考试地点 pvdCiYo1r 考试地点设在长宁校区河东教学楼,考生只可从光复西路1437号门进入或离开校区,其他校门不对考生开放。 `>HrO}x^ 疫情防控期间,外来车辆和与考试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区。光复西路白玉路路口至华政桥路段不允许车辆进入。学校附近没有停车场,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参加考试,考生可乘坐轨道11号线或13号线至隆德路站下车,再步行至光复西路1437号门。 \|
'Yuh cJ'OqV F @lCyH(c% 0\wW%3C ` c" ?:i,%]zxC 四、防疫要求 PeJIa
%iE 1.考生须在考前14天(2月26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同时下载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纸质版《承诺书》应在每一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人员。考生应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Lv<vMIr 建议所有考生在沪备考,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返沪,在沪考生非必要不离沪,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沪人员接触,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场所或聚集。 sV]I]DR 2.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必须于考前48小时内在本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须持考前48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下同)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Rae?*XH 3.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或同住家人从境外返沪尚处于7天社区健康监测的,以及其他被疾控部门通知要求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的人员,导致不能在常规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提前报告华东政法大学研招办,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Ve9\$_s 4.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本市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 G
BM8:IG \ 5.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交予监考人员。 1YtK+,mz 6. 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一小时(上午7:30前;下午1:00前)到达考区,办理进场和身份证验证手续。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区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eaDG7+iS 7.考生入场时若两次体温检测≥37.3℃,或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pz]!T'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听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z,7 [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8"o@$;C 10.发热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KT5qiqYH 11.考生应及时了解、认真阅读上海市发布的防疫提示及我校考生须知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m"wP]OQH*+ 12.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P7$/yBI U 13.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华东政法研招发布的公告,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华政研招办发送的相关信息。 22 feYm| 1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D,\(| 9^@)R
ED >+):eBL 五、考场规则 7 4]qz, 1. 考试全部在配置视频监控录像设施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员监管,按照考场统一指令进行考试。 |mcc?*%t8 2. 考生严禁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规定,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以考试作弊论处,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dG:29w
3.考生不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w8a49 Fv 特别说明:考试期间随身物品放在考场(考试教室)外,与考试无关的贵重物品请不要携带至考场,学校不负责保管。 <6X*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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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z} W:K '2j 六、其他事项 .h(iyCxP 1.为避免考生和本校学生交叉感染,我校在考试期间不为校外考生提供食堂餐饮。 P~%+KxwZQ 2.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及时与华东政法大学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1-62071885。 uaZHM@D :aH5=@[!y 附件: "F[7b!>R 1.《 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初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docx》 QNH3\<IS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F<XOt3VY.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SmI
cqM s;$f6X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h[Bd 2022年2月28日 'u~0rMe4}) |gIE$rt-~W 3#Bb4\_v 3R0ioi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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