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uuf+M-P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 s-e<&*D[
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87OX:6
二、学制 Ixr#zt$T-G
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为 3 至 4 年,直博生为 4 至 5 年,硕博连读生为 3 至 4 年(从博士入学开始计算)。 a+e8<fM yT
三、招生规模 lQt* LWd[
2014 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 315 名,2015 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 ;#n+$Q#:
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Aoo\fN_U
四、报考条件 *6QmYq6c<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M\3.7q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P7y.:%DGD0
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sz?49tX
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r1AG1Y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nt=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H7fn(r
⑶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 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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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 w<G'gi]
期刊上发表过 2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或 &/{x7;e
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0|OmQ\SQ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J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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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年龄不超过45 周岁(1970年9月1 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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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zH1: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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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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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6dQ]=];
除满足上述第 1、3、4、5 条规定外,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v'@]r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 I+FQ2\J*H
并通过博士生外语入学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93fClF|@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P'p5-l UK
除满足上述第 1、3、4、5 条规定外,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学术型)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提 *pKj6x
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复试小组复试后,确定可以作为博士生培养,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具有博士 @g==U{k;t
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内取得直接攻博资格。 F<|x_6a\
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8jm\/?k|
⑴满足上述第 1、3、5 条规定; YDdY'd`*
⑵符合各学院的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要求; p'`pO"EO
五、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 rhvTV(Bz
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RlnJlY/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 /6d:l>4
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_.G p}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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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日期及地点 kr6^6I.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接收直接攻博,本校硕 *m9,_~t
博连读。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接收本校硕博连读考生: 7l|D!`BS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14 年 9 月 16 日~2014 年 10 月 8 日(仅限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 2$%E:J+2:$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15 年 3 月 1 日~2015 年 3 月 15 日(双休日、假期除外,函报 3 月 10 日截止) [Csv/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10 办公室 3^J~ts{*
七、报 名 f]JLFg7
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 ID 号(请牢 /pOK4"
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 s0bWg$
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_aLml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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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网报 ID 号(请牢 :KL5A1{
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 6fr@y=s2:
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XP'7+/A
⒉ 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T($6L7 j9
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5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 u"*Wo'3I|
⑵两份专家推荐信; "G,$Sqi@
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yU bo)
⑷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 t,m},c(B:
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7TW</g(
⑸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Hjtn*^fo^
⑹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 5,n{-V
意见; @p}"B9h*^
⑺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学位证认证报告 hRWRXC9
咨询电话:010-82379480);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 :
?.RZKXQF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硕博连读考生、应届 L&s|<<L
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直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认证 a6&+>\o
咨询电话:010-82199588)。 _RcFV
⑻申请审核制考生除向我办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审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 *U69rbYI
登记表;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k_}aiHdG
各 1 份;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攻博期 *He%%pk
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以及招生学院所要求的各种材料。 '3MCb
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 D+"-(k
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2/]74d8
八、考 试 `43X? yQ
⒈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2 号) g)@d(EYY
⒉考试时间:春季招生:2014 年 10 月 18 日(硕博连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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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招生:2015 年 4 月 18 日~4 月 19 日 H^<LnYZ
⒊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 3 小时。 #~Z55D_
外国语(科技英语);业务课 2 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 '"/Yk=EmlU
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9[/> JM
⒋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 >){"x(4`
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 ic4mD:-up
试时间 3 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Fu%%: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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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 取 > (.V(]{3y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 2015 年 5 月底结束。考 nbGB84
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dD Z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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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 dcGs0b
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 covr0N)
原单位工作。 O"<W<l7Q
十、入学时间 [9:'v@Ph
录取考生(春季:2015 年 3 月上旬;秋季:2015 年 8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RKY~[IQ,
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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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学费 EP|OKXRltA
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XU
M$:D
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照实际在籍年限每生每年 10000 元。 >brf7h
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博生研究生,一次性收取全程培养费(4 年)每生 64000 元,4 年后按照实际在籍 eo
C@b/F4
年限每生每年 10000 元。 GomTec9.
十二、奖助 ?ep'R&NV
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方案(试行)》文件规定,学校对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校 ;m;a"j5
博士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和生活,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 |9;6Cp
款。 `o.Du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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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学金、助学金 7q' _]$
奖学金、助学金 Zw)*+> +FV
三年内学业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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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年∕生) ]$StbBP
三年内国家助学金 8+L,a_q-
(万元∕年∕生)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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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年在学 '%u7XuU-]
(元∕月∕生) =*AAXNs@3
一等(20%) \uumNpB*n
二等(60%) n>_EEw2/
中期考核前 1;\A./FVv
1.2 万元 6a+w/IO3OU
0.9 万元 Tr^Egw]
1.92 万元 gbf-3KSp^
1000 元 p m4g),s
中期考核后 nPW?DbH +
1.8 万元 !Od?69W, $
1.2 万元 YpAJ7E|7
2.4 万元 JYY:~2
1000 元 .%.kEJh`
2.助研岗位 uB(16|W>S
助研岗位 %TY;}V59 b
学科类别 cB;:}Q08#
津贴标准(元/月) K/2k/\Jk[_
工学、军事学 AhZ`hj
1200 2(-J9y|
理学、管理学 (1
"unP-
800 fpjy[$8
哲学 ]x8_f6;D
500 4Y):d!'b
3.国家奖学金 Z~g I )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 WjyuaAWY
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情况为准。 [79 eq=
4. 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 4%8}vCs
延长期资助:用于资助达到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第四年在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 1600 ,0'Yj?U>
元,最长资助 12 个月。 ]Qo.X~]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资助二年级以后,其研究成果突出,具有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潜力的博士研 ~?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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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资助标准为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4000 元,在职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2500 元,资助时间为 1~2 年。 RL|13CG OP
十三、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6^W6As0
⒈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S7PnR6
⒉有关规定: ?4X8l@fR
①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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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uCA!L)$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IrAc&E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