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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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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06-04   

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c41: !u^  
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OPpjuIRv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 +@X5!S6  
2005-6-20 5:36:15     阅读 1131 次   〖 字体: 大 中 小 〗 qdCWy  
  `ir3YnT+  
  为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h;k2Se5  
  一、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 ]43 [6Im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 xChI ,~i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M.) *X%m@KLIKv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me,M.D.) \(I6_a_{  
  二、授予学位对象 4^c- D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主要授予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研究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临床医师和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基本培养要求及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g. %  
  三、授予学位的标准 T0j2a &Pv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B68H&h]D#'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能与人团结协作,具有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身心健康。 ^[TV;9I*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工程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合格的临床工作水平。 b hjZ7=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7quTp)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Q/_[--0&#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e^).W3SK]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 B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能与人团结协作。具有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身心健康。 )J/HkOj"V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培训合格的临床工作水平。 "u}9@}*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2_{m_K:p  
   4、具有从事临床研究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PW}OU9is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熟练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TN)Lb*  
  四、申请资格及需提交的材料 /<)-q-W;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的申请者 r$)$n&j  
   1、经由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的临床医学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按照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第一、二阶段培养者,可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完成第一阶段培养但未升入第二阶段者,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 X[)U  
    A、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l_FGZ!7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 <2Y0{ 8)  
    (2)学位论文; wN]J8Ir  
    (3)培养计划;  :,]S}R  
    (4)课题计划; >POO-8Q  
    (5)转科(临床轮转)考核表; fhpX/WE6  
    (6)阶段考核表;  o sdOw8  
    (7)学位课程成绩单; #JNy  
    (8)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可以是文献综述或病案分析报告)、专著或其他成果。 yM$J52#d#  
    B、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k M*T$JqN  
    (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书; vx0UoKX  
    (2)学位论文; SPy3~Db-o  
    (3)培养计划; 2PC5^Ni/9@  
    (4)课题计划; vP]9;mQ  
    (5)转科(临床轮转)考核表; 3l:XhLOj  
    (6)阶段考核表; mVf.sA8  
    (7)总住院医师考核表; aPIr_7e  
    (8)临床教学表; #qL9{P<}  
    (9)学位课程成绩单; /5a;_  
    (10)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家科委统计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不含综述及病案分析报告)、专著、或有一项作为主研人员的标志性科研成果(部、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等)。 u*R7zY  
    (11)未获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或已晋升主治医师证明材料。 a|x8=H  
    (12)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的应届七年制毕业生,免于提交以上材料的(6)项; t{(Mf2GR1  
    (13)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再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可免于提交以上材料的(5)、(6)两项。 !'c| N9  
   (二)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c8Pb  
   2、申请人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至少3年,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考核。 J%P)%yX  
   3、申请人须通过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b~w KF0vq  
   4、申请人须通过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KF7zP  
   5、申请人须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课程考试的要求和标准,与我校同一专业临床医学研究生相同。 3"i% {  
   6、校外申请人应在我校相应学科、专业,从事不少于六个月的临床工作〔在地(市)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并已获得主治医师职称的申请人可免此条〕,以考核其临床临床工作能力,并由指导教师提出是否同意申请学位的意见。 # cWHDRLX  
   7、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Ln|_,d  
   (1)个人简历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k|  
   (2)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 BR3mAF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 1M+Zkak7p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 R'E?|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uR>UDlPX  
   (6)两位临床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我校的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 5Fe-=BX(  
   (7)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 XARSGAuw  
   (8)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从学习学位课程至申请论文答辩期间须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可以是文献综述或病案分析报告) 、专著或其他成果。 w|G~Il  
   (三)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mVrKz  
   1、申请人应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2ZJ}{  
   2、申请人已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_ p  
   3、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7-g^2sa'(  
   4、申请人须通过由我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 <j"O%y.  
   5、校外申请人应在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不少于6个月的临床工作(在“三甲”或“三甲”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并已获得主治医师职称的申请人可免此条),以考核其临床工作能力,并由指导教师提出是否同意申请学位的意见; It\BbG=  
   6、申请人应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g^n;IE$B  
   7、在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家科委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含两篇)以上与本专业临床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F[lg?g  
   8、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W :>J864!  
   (1)个人简历及硕士学位证书; % &+|==-  
   (2)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含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外语水平等); Xa*?<(^`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合格证书; "o<D;lO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o3= .T+B  
   (5)全国医学博士公共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jDp]R_i  
   (6)两位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工程师或教授推荐书,其中一位应是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5~-}}F  
   (7)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 9<~,n1b>x  
   (8)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从经资格审查至申请论文答辩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重要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或一篇以上文章)、专著或有一项作为主研人员的标志性科研成果(部、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发明专利等)。 ZK!4>OuH`  
   9、通过研究生培养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经考核,其临床工作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所要求的水平,可接受其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可免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它需提交的材料,同以上18有关规定。 m^Rd Iy)  
  五、考核与学位授予 S#hu2\9D,  
  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中期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方式培养。培养年限5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年,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进行临床轮转,主要进行全面系统的临床基础训练,同时参加课程学习;第二阶段3年,以三级学科范围内的训练为主,着重培养独立处理三级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并要求研究生至少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半年,参加临床教学工作,同时结合临床科研工作,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必须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CulFxu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o:f|zf> i<  
   1、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23学分,总门数不少于7门,包括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课、英语课(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共10学分;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11—13学分(4—5门);选修课2学分。课程以我校相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考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并应与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同一标准。 O{*GW0}55  
   2、临床能力考核: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考核与阶段考核合二为一。即第一阶段学习结束后,由相关临床专业组织的“临床技能考核专家组”对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医德医风、临床能力、学位课程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升入第二阶段学习;成绩合格但未升入第二阶段学习者,可安排一年左右时间参加临床实践,并结合临床、科研工作完成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终止学习,发给肄业证书。 i!y\WaCp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 f5N<3m=  
   临床医学研究生的培养和临床能力考核的具体办法,参照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Hq79/ wKj  
   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由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其中必须有临床医学专家和校外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副主任医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含临床医学专家3名,研究生导师2—3名,并应有校外专家)组成。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答辩和临床技能考试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主持。论文评阅人和考核答辩委员会成员的聘请参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定执行,考核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p0?o<AA%O  
   论文答辩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论文水平。 {\F2*P  
   临床技能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 (c 1u{  
   3、论文要求:  l`oT:  
   (1)选题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 bQ i<0|S  
   (2)论文可以是高质量的病例分析报告(含文献综述); #Xj;f^}/  
   (3)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掌握临床基本方法,具有从事临床的能力。 7-(>"75Q|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boj$ k!g[  
   1、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含第一阶段学分),总门数不少于12门。包括公共必修课〔政治课、英语课(含硕士、博士阶段的政治、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共18学分;专业和专业基础课6—7门,共16学分;选修课2—3门,3学分。已取得医学硕士学位再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者,扣除第一阶段的23学分;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者,应补修第一阶段学位课程。学位课程以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由学院研究生院组织,并应与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同一标准。 =nw,*q +  
   2、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第二阶段培养者,可申请对其临床工作能力和学位论文进行考核和答辩。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评阅人为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应有3名是临床医学专家,还应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和校外专家2—3名。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主持。考核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具有副主任医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2—3人和校外专家1~2人)。 <b3x(/  
   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 7B VXBw  
   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按学位条例规定程序组织论文答辩。 Cd$dn HVh  
临床能力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未达到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要求者,经考核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补修临床工作或修改论文,重新申请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临床技能考核或论文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仍未考核或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CuF%[9[cT  
   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参照以上办法执行,但论文评阅人和考核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m`[oT\  
   3、论文的要求: i=x.tsJ:hB  
   (1)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具有一定临床科学研究水平; {_?T:`  
   (2)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指导意义; 5/zf x  
   (3)论文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独立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rwasH,+  
   (4)课题设计严谨、科学,论文工作有一定新的见解或新的发现。 z%++\.g_  
  六、经费与待遇 Omp i~  
  临床医学研究生的经费按国家有关研究生的经费标准执行。 qr7 X-[&  
  在职临床医师在申请学位期间所需费用,参照国家有关研究生的经费用标准,原则上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支付。 ecM4]U  
  七、组织管理 ^uKnP>*l  
  学校成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临床技能考核专家组”,负责指导、协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和考核工作。 w++B-_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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