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jH G(d$h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 ozo8 Tr
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NV;tsuA|
二、学制 y|mR'{$I
全日制普通招考博士为 3 至 4 年,直博生为 4 至 5 年,硕博连读生为 3 至 4 年(从博士入学开始计算)。 /kq~*s
三、招生规模 8+ W^t I
2014 年学校实际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 315 名,2015 年的具体招生数额由教育部当年下达文件确定,请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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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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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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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_,~q@r$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w{qYP
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eyWwE%
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tpctz~ .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f<'C<xnf
⑵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vx9xs?6
⑶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已进修完所报考学科专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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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 L$Q+R'
期刊上发表过 2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或 '37b[~k4
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P;/T`R=Vr"
⒊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cG'Wh@
⒋年龄不超过45 周岁(1970年9月1 日后出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不受此限制; zkOgL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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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M9rC[h\
⒍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Grm-W9E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uI[*uAR
除满足上述第 1、3、4、5 条规定外,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9gI=/29D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 U{Z>y?V/
并通过博士生外语入学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与硕士专业相同的一级学科内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qr9F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q`*!B9@
除满足上述第 1、3、4、5 条规定外,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学术型)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提 YovY0nO
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并通过复试小组复试后,确定可以作为博士生培养,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具有博士 NsHveOK1.
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内取得直接攻博资格。 /WfxI>v
以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v2'JL(=
⑴满足上述第 1、3、5 条规定; h(-&.Sm")H
⑵符合各学院的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要求; CmOb+:4@K
五、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 8E+l;2
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Z~f~<?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 *@nUas2"
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i`$rzX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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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日期及地点 sh2bhv]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其中春季招生仅接收直接攻博,本校硕 vNbA/sM
博连读。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同时接收本校硕博连读考生: aw1J#5j`n
春季招生:报名时间:2014 年 9 月 16 日~2014 年 10 月 8 日(仅限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考生) K7c8_g*>4=
秋季招生:报名时间:2015 年 3 月 1 日~2015 年 3 月 15 日(双休日、假期除外,函报 3 月 10 日截止) iurB8~Y
报名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10 办公室 k;5}@3iQ
七、报 名 3~ZVAg[c
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报名,先申请网报 ID 号(请牢 ~x:]ch|
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 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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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q N(#~
申请网报 ID 号(请牢 m=B0!Z1xx
记自己的报名号),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上传与报名表相同的电子版照片,下载并填写攻读博士学位研 %LHV 0u
究生报考登记表及其它表格。 nh)R
⒉ 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rU@?v+i
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5 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登记表; ,r;d {
⑵两份专家推荐信; u$8MVP
⑶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修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Y\"^'OU\
⑷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 RJ4mlW
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Uq:sfj,
⑸应届本科生、在校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 \r,.hUp
⑹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报考导师的认定 98'XSL|
意见; x)ZH;)
⑺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学位证认证报告 S=SncMO nE
咨询电话:010-82379480);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 Zb;$ZUWQX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硕博连读考生、应届 ya g
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直博生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认证 .fY<"2g
咨询电话:010-82199588)。 >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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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申请审核制考生除向我办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审核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 ^l&4UnLlc
登记表;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n@[</E(
各 1 份;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详细摘要和目录);攻博期 Yka&Kkw
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以及招生学院所要求的各种材料。 9R"N#w.U]
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考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及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必须征得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 ?9@Af{b t2
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00a<(sS;
八、考 试 6-14Htsk6
⒈考试地点: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2 号) i}F;fWZ`
⒉考试时间:春季招生:2014 年 10 月 18 日(硕博连读) _|wY[YJ[
秋季招生:2015 年 4 月 18 日~4 月 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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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 3 小时。 PG[O?l
外国语(科技英语);业务课 2 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必考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 @<TZH
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准予免试)。 !_H8Q}a
⒋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综合及外语(含听力、口语),复试时间、地点与形式 <;0N@
由所报考学院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由所报考学院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科目考 Hs-.83V
试时间 3 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G|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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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 取 _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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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因素,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 2015 年 5 月底结束。考 _.*4Y
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EWfEHf*BJ
所有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 5QFXj)hR+4
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入学前不转户口和人事档案等关系,毕业后回 &G|jzXE
原单位工作。 2{]S_. zV
十、入学时间 mx(%tz^t
录取考生(春季:2015 年 3 月上旬;秋季:2015 年 8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ji)4WG/1
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SAE'?_
十一、学费 .6 ?>t!&W
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qwNKRqT
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按照实际在籍年限每生每年 10000 元。 dMs39j
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博生研究生,一次性收取全程培养费(4 年)每生 64000 元,4 年后按照实际在籍 r~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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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每生每年 10000 元。 6n6VEwYj
十二、奖助 EfBVu
依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方案(试行)》文件规定,学校对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在校 l88a#zUQDN
博士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和生活,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 $sL|'ZMbS
款。 &A9A#It
1.奖学金、助学金 E4v_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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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助学金 Xlqz8cI
三年内学业奖学金 n@07$lY@;
(万元∕年∕生) Oz#EGjz
三年内国家助学金 VmOFX:j!,
(万元∕年∕生) C/CfjRzd
第四年在学 bhqq
(元∕月∕生) 2htA7V*dD
一等(20%) _D2bGZN
二等(60%) 4I#eC#"
中期考核前 >\?z37:T
1.2 万元 -wfRR>)d
0.9 万元 l\=-+'Y
1.92 万元 Bd[L6J)
1000 元 yK&*,J
|
中期考核后 7dlKdKH
1.8 万元 rZ!Yi*? f
1.2 万元 E/dO7I`B
2.4 万元 vlPl(F1
1000 元 S}m$,<x
2.助研岗位 @Ge>i5q
助研岗位 }#ep}h
学科类别 c>R`jb@$N
津贴标准(元/月) ib(>vp$V
工学、军事学 UBhciZ
1200 `\/toddUh[
理学、管理学 uEScAeQXsI
800 && DD
哲学 eC>"my`
500 Zp7yaz3y
3.国家奖学金 pwFU2}I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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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情况为准。 ggm2%|?X
4. 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 ySwYV
延长期资助:用于资助达到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的第四年在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 1600 ]DC;+;8Jc
元,最长资助 12 个月。 5!'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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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资助二年级以后,其研究成果突出,具有争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潜力的博士研 E\]OyS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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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资助标准为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4000 元,在职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2500 元,资助时间为 1~2 年。 b&lN%+%}
十三、考生须知:为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zH)cU%I@.
⒈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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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有关规定: ~lzdbX
①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M11"<3]D
②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Q'Jv}'eK_
③我校不接收其他单位的调剂考生。 tmO;:n<N
3.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 V19e>
十四、联系方式 (;;J,*NP
单位代码:10701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 2 号 DE*MdfP0
邮 编:710071 联系电话:(029)88203489 传 真:(029)88201947 i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