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文件精神和《山西财经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6】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9R;a np
一、招生工作原则 c}(fmJB&(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Gc6`]7 s
(二)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要把考生的科研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考查,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拨中的作用,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 <~ E'% 60;
(三)诚信评判原则。要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招生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N#<h/
二、招生工作组织 P){F2&!P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我校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督查组。 U-+%e:v
三、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 G+Vlaa/7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由学校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分公共课试题(英语)、专业基础课试题(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等)、专业课试题、专业面试试题及同等学力人员加试试题。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试题的命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 NKae~ 1b
四、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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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工作统一由学校组织,公共课试题(英语、经济学、经济统计理论、管理学)、各专业课由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评卷。 CYl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