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OP+*%$wR
第一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为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5yt= ~
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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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申请—考核”四种。 ^|oI^"IQ=
(一)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即学校统一命制试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划定分数线;复试由校内各培养单位(含学院及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包括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预研究计划的评阅、笔试、加试等环节。 #f(tzPD
(二)硕博连读:指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制期内在读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的考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入学考试或考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无异议且期满后即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单位总计划的30%。 ~6t<`&f
(三)直接攻博:指符合条件的培养单位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单位总计划的20%。 DXD+,y\=
(四)申请—考核:由达到一定学业、科研水平条件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培养单位考核,择优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一种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单位总计划的30%。 +a,#BSt
以上四种招生方式未完成的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生源情况、在读博士生毕业情况、学科建设等综合因素进行统筹分配。 ~Qif-|[V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J#H,QYnf(L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M*n94L=Sg&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和培养单位分级负责,协作完成。 GKEOjaE
(一)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n}Eu^^d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博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以下简称为导师)代表等构成,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组织实施、监控、管理招生过程。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督查。 WYRC_U7
第三章 招生计划 kK4+K74B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计划的分配是学校学科建设的导向,须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A\+s,9
(一)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社会需求、培养潜能、指导条件等因素,按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合理分配招生章程计划。 Zc38ht\r;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章程计划仅为参考,具体执行计划待国家下达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章程计划为基础,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对实际招生计划适当调整。 }s?w-u+(c6
第四章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bZUw^{~)D
第七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文件,负责编制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_~tF2`,Y_p
(一)外国语种限选“英语语种”。 X!6dg.n5
(二)招生的导师、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等信息以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qYVeFSS
(三)通过学校招生资格审核的校外导师,可与校内导师进行联合培养,但不直接参与学校招生计划分配。 e/x 9@1s#
第五章 学费、学制及奖助等 ~C>;0a;<:
第八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和住宿规定如下: %j@/Tx/
(一)定向培养学制为4年,非定向培养学制为3年。 Iw?f1]
(二)博士研究生学费按学制期内前3年缴纳。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汇总》。 BZTj>yd
(三)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4年住宿(2人间),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由学校提供3年住宿(2人间)。缴费按照新生入学当年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EJz!#f~
(四)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具有学制期内前3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全脱产无固定工资收入)具有学制期内3年奖助学金参评资格。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按《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 》执行。师范提质专项计划联合培养的博士生不参评奖助学金。 +B8oW3v# )
第六章 报名 im+g|9@%
第九条 我校每年进行一次博士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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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L^j:2(L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OU/3U(%n]e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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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tT7&*Os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4/\Ynb.L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fTX|vy<EMI
(3)最高学位只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加试并参加政治理论科目的考试)。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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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具体信息届时请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F 3q<j$y
(三)报名、确认材料清单 #ax% n
1.《报名信息确认表》《报考登记表》(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网站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 sG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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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审查表》 zcOm"-E-
3.两份《专家推荐书》(报考专业相关的专家) *GhV1# <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7 klu
5.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x# }co
6.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入学时交验硕士毕业证书) fOsvOC
7.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T?]5Z'MF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入学时交验硕士学位证书) _\@zq*E
9.硕士阶段成绩单 Mxd7X<\$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 SuV3$-);z
11.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在录取检查阶段提供) NVom6K
12.本科阶段成绩单(学士学历报考者须提供) Ya<V@qd
1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研究计划 &(o&Y
14.体检表等材料 B'y)bY'_dS
(四)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80元。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审查的资料,应在“学习或工作单位签署意见”栏签字并加盖鲜章。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还须提交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证明。 D~Q-:G$x
(五)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网上确认材料和报考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报考。 mZ?QtyljT
第七章 命题、初试 w&h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