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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原则,制定本招生简章。 ?)-6~p 4N
一、培养目标 S?b&4\: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知识创新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专业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7*uN[g#p
二、招生方式 ^}Vc||S
我校博士研究生采取普通招考方式,即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分为初试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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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选拔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初试考试科目以《闽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职业素养、心理素质以及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等方面。最终根据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syBpF:`-W
三、报考条件 4,LS08&gh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l%2VA
(二)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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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m@XX2l9:9
2.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L@GICW~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从事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ij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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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 Pv5S k8
(2)在核心期刊(CSSCI或北大核心)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过2篇以上(含2篇)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独立出版15万字以上(含15万字)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著作。 P^<3 Z)L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8,j~e3-i
(四)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两名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 |Vqv{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O7/d?O
(六)凡在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报名时均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LSc^3=X
四、招生计划 "L]v:lg3
我校2025年拟招1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协同提质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报考生源情况和初试情况安排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 Oh1U=V2~
五、报名办法 I%r7L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缴纳报名费。 s?}qia\~m
1.网上报名: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