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P-7a`3*
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科研成果的音乐理论和实践的高级专门人才。 sM-*[Q=_
二、学习年限 =P!Vi6[gF~
学制三年(其中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方向学制四年)。 86Rit!ih
三、报考条件 M$)+Uo2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m.&lk'^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与应届硕士毕业生(均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KhYh S(q
3.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5F&s,4+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见下方附件)。 zR4huo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D4NPG`z
6.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共3个名额,其中2个名额为普通计划,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1个名额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一级专业限定为“艺术学“),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6E[K'5c1
四、报名 /\9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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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方向、导师信息请参见“博附件一”。 AIeYy-f
2.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请参见“博附件二”,其中须提交的论文、作品等报名材料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8c~H![2u
3.具体报名时间、方式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安排》。 |LQmdgVr$
五、考试 'fB `e]_
1.作曲系、音乐学系各方向及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考试分初、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请参见“博附件二”)。 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