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Mm%`B7W
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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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27日制定,2003年3月28日修订) b6e2a/x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及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本《实施细则》由“总则”、“分则一”、“分则二”三部分组成。 a$uDoi
总 则 W"/,<xHuh
第一条 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 9_*3xu<7i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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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 M.M) }}Q h_(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ne. M.D) NB3+kf ,
第二条 授予学位的对象 I&8!V)r)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主要授予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和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临床医师,同时授予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 "JF
第三条 授予学位的标准 p&XuNk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r^s$U,e#~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MN 6\v
(2)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和外科分别不少于三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各项检查治疗技术,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aMnTF5: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FzsW^u+
(4)具备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包括病例分析、文献综述等)并通过答辩。 |.~2C14[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B_c-@kl
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r,,* k E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NCkrf]*F-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 [A uA<
(3)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Pe^u%J6F
(4)具有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6[u\V
(5)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和写作能力。 7m(9|Y:Q.
第四条 学位论文要求 YTe8C9eO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要求 0ZAtBq.s
(1)学位论文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和文献综述。 cpq0'x\
(2)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参考价值或应用前景。 oe_,q&e
(3)学位论文表明学位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sI"hO
(4)学位申请人必须有一名我校硕士生或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其学位论文。 yrMakT =
2、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要求 lt l(SIi
(1)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 y9Ga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