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t }T%~T
2014-10-14 17:33 *;fw%PW
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9")KQT
欢迎申请和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 9F*+YG!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 D&/L: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博士生导师近200名,硕士生导师600余名。 qk;{cfzHA
为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5年我校将在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中欧法学院、国际儒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部分专业及"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开展"审核录取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2015年招生计划为15名),详见《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分配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介绍详见《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招生简介》。 1+U
我校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审核录取制。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需脱产学习,并将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4Z/Q=Mq2
一、报名条件 -]t,E,(!
(一)普通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tz&y*e&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9t#S= DP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vT3e
(1)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1hziXC0WY
(2)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P[k$vD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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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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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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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A )hN8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Pqf{*d8
(二)审核录取博士生报名条件: #2EI\E&$
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ME=/|.}D<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 )uqA(R>
满足(一)和(二)中各项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xQp|;oW;z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C|?o*fQ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z$kenhFG/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4sP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