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 2WqjNqx)6
审核录取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G8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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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法大发[2013]9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审核录取制试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e!9{\X,*
一、试点学院、专业 b0t/~]9G
试点学院、专业详见《2015年审核录取制招生学院、专业、报名条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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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学院及专业,详见《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分配表》。 p4[cPt ~C
二、申请办法 ]%pr1Ey
(一)报名条件 x= X"4Mj0)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uS;N&6;: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N? `"
(1)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s9X?tWuL
(2) 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E&9B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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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cflF@3
(4)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B^nE^"b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0 7b=Zhh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eCFMWFhC
5.有3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x#QkImQ
6.申请人还应同时符合报考学院及招生专业规定的报名条件(详见《2015年审核录取制招生学院、专业、报名条件列表》)。 @S9^~W3G3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7b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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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n37P$0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adwEYRrr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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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8jIu&tJf
(二)报名流程 _TntZv.?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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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11月1日—12月10日 QlE]OAdB42
(2)报名费:200元,报名时网上缴纳 r:3h2J[_
(3)报名网址: hg7^#f9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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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材料 }i._&x`):
请于12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或送至学校,地址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cS#yfN,
(1)《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政审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 4ibOVBG:*,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A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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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7?ICXhu9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TrPw*4h 9s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no<#l
(6)申请人认为能够代表自身学术能力的代表性中外文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材料和能够证明自身外语水平的材料。 MFeY}_d<
注意事项: [[#zB-|
(1)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扫描版发至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箱:(对于专著等材料可以只扫描封面)邮件主题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学院+导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需注明少骨+考生姓名+报名号+学院+导师。 muAgsH$/
(2)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及未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版至研招办邮箱,则视为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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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家推荐 &yRR!1n)H
推荐书由推荐人填写、密封后,于12月20日之前,可采用以下方式送达招生导师:①直接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招生导师。②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转寄或转交,申请人本人不得查阅。推荐书邮寄地址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TXT!Ae
申请人须有3名专家做推荐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1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之外);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1人。 i^@hn>s$
如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指导教师与所申请导师为同一人,3名专家的组成须为:外校同行专家1人;中国政法大学同行专家(非报考导师)2人。 pz= /A
(三)资格审查 _1G;!eO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5年2月20日 }Qa
2.导师审核申请人材料,参考专家推荐书,于2月底之前提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面试比例不超过5:1。 LNcoTdv}k
(四)面试、考试 vM?,#:5
1.面试及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29日 ?f= ~Pn+
2.根据导师建议,有关学院、中心组织同行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面试小组组成:导师任组长,3-5人),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 3/y"kl:<-
3.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N ?;i
(五)录取 !t[;~`d9
1.根据材料审核以及面试考察情况,导师正式提交“录取意见书”,提出拟录取意见。 b#-=Dbe
2.导师提出的拟录取意见,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生院、监察处审核,报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并于5月中旬公布结果。 iUbcvF3aP
三、其他事项 i0u`J
1.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事宜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E~c>j<'-"<
2.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0D.+("EW
四、联系方式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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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XVF!l>nE
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审核录取制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 dVMLn4[,MA
(二)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 MoXai0d%
监察处:58909070;研招办:58908070 YZAQ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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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监察处,邮编102249 ^fV-m&F)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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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十月 V/x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