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 J6x\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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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部(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 x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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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学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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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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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愿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品德良好。 F\1n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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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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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见附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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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专业硕士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V@S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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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ga#,4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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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Cus=U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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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O;M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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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y}U^
三、报名办法 d$ Mk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 /rp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