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16]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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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3m 一、奖助学金设置 NzeI/f3K5 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分为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部分。基本奖助学金覆盖全部推免生,根据学校规定按月发放(学业奖学金部分一次性发放)。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Oa/\U 1.推免硕士生 {Sr=SE 推免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设置见表一和表二。
Vyt~OTI\ 表一 2017年推免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设置
(&P0la1 0n<(*bfW 表二 2017年优秀推免硕士生专项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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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l> Y7:Y{7E7 2.直博生 mj(&`HRs4 直博生入学后全部享受
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优秀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设置见表三。
Yf!*OGF 表三 2017年优秀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io9xI3{ Nr]8P/[~ 注:直博生一等专项奖学金为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学生除获得奖学金外还将获得国家颁发的获奖证书
二、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e\A(#l@g 1.奖助学金在复试时评定。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非定向类推免生,“4+1”辅导员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软件学院硕士生按软件学院要求评定奖助学金,国防生只参加基本奖助学金评定。
=##s;zj(% 2.对于本校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以大学期间综合考评成绩的排序为依据,复试成绩为参考;对来自英才学院、威海校区的推免生要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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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1 3.对于外校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定将综合考虑推免生本科所在学校及综合考评成绩、
面试表现等方面情况。
~gfA](N 三、其他 %CxEZPe$ 1.推免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由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有关标准参见推免生奖助学金评定指南。
&'huS?gA9 2.由于推免生的复试是分批次进行,各院(系)奖助学金名额要统筹使用,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可以分开确定名额,具体分配由各院(系)根据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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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2UFX 3.对于接收质量高的院(系),奖助学金比例可适当放宽,但需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SvX=isu!. CrNwALx Y(hW(bd; 'nlRY5@2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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