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Pi]19boM.
我校2016年拟招收博士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公开招考、专项计划四类,考生报名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DhN#EN0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wK?vPS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R}O_[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vN`klDJgW[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ZrsBm_Rx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I}1NB3>^
6.公开招考和专项计划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CG[-9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6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A~)D[CV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2)已修完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证明);(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_d(N1jTw
二、选拔方式及要求 <0Xf9a8>
(一)公开招考 ?8'*,bK
我校2016年公开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将在部分学院试点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名单见下表),选拔时间为2015年12月12、13日和2016年3月19、20日。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院可在以上两个时间同时进行博士生选拔工作,也可在其中一个时间进行招考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内容、形式及录取标准等均由试点学院自定。 .%xn&3
其余未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学院按以往招考方式在2016年3月19、20日学校统一考试选拔。 :tV*7S=)
具体情况如下表: I>W=x'PkLn
学院代码 \NPmym_6J
学院名称 '=b/6@&
选拔方式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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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时间 !|^|,"A)
相关要求 B38]~'8
12月12、13日 NP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