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C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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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福州大学正致力于由教学主导型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转变,努力把福州大学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学科相对优势,体现教学研究型办学特色和开放型办学格局的我国东南强校,为我国和福建省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Ad%3 f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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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3个省级重点学科。已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即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JM)和工程硕士(含16个工程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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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09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各博士点招生人数暂不作具体规定,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招生有关规定和初试情况情况分配学院的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博士生招生有关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o$Jop"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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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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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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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我校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He1hg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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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O3*}L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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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9月1日后出生);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K6BP~@H_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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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m>)q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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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n)bbE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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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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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应是报考学院认可的全国性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过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