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AIw~@*T
一、复试基本要求 =/19 -Y:
(一)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G%T<wKD<
1、人文、社科和医学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1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不低于60分; !(sL
2、理学、工学、农学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1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不低于55分; 8<
"lEL|
3、报考南方研究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另行制定。 nX<yB9bXDg
(二)符合吉林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 FLQ^J3A,I
二、复试资格审查 dZAb':
考生须提交材料: iThf\
1、2011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KhY,G'Z
2、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 u+ 8wBb5!
3、往届考生: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Lt{&v^y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一份。 wpOM~!9R
三、工作日程 Hqb-)8 ~
(一)5月6日-8日:各培养单位制定复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事宜。上报本单位的复试办法和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y7LM}dH#m
(二)5月9日-5月20日各培养单位组织复试(体检事宜由各培养单位与所在校区医院联系)。 j^ttTq|l
(三)5月21日上报拟录取名单。 ~'LoIv20j)
(四)5月下旬各培养单位调档审查。 M aP -
p%5(Qqmlk
UbP$WIrq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MW=F9U*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