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成绩的计算 'NXN& { 考生初试成绩为英语、经济学和专业课三门考试科目的总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二、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按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划定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英语最低分数线。
三、录取
1、在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对经济学、专业课及复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总成绩分专业、分导师进行排序,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再由各专业导师组结合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导师组提出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学院汇总,学校招生领导组审批并向社会公示七日。公示无异议,报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专业导师组按照规则,综合考生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后,按总成绩名次提出本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形成书面报告,特别是当拟录取考生名单与考生总成绩排名有差异时,导师组需征得未录取考生同意,并详细写明原因报校招生领导组审批。
3、拟录取考生可在本专业导师之间调剂。调剂工作由导师组组长组织各个导师进行,调剂必须经考生本人和导师同意,如考生与导师有一方不同意调剂,则该考生不能录取。
4、公费、自费生的确定。
拟录取考生按总成绩排队,各专业的后三名考生为自费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