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0/9]TIc
经考生自愿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未发现考生初试成绩有差错。你们的初试成绩仍以《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公布的成绩为准。 (z?j{J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决定,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初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如下:教育类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44分、文学类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48分、数学类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38分。 _A])q
待我校文学院复试完毕后,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的规定将在此网站发布拟录取名单。 ~E!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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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a.j~>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