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5年民商法学专业 民法学试题(博士) ( *G\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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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 民法学 ,(a5 @H$f
注意: 答案必须标明题号,按序写在专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卷上或草稿纸上者一律不给分。 2/,0iwj-
A 卷 D+lzFn$3
一、 人身法理论的晚近发展评析 3Q/#T1@
二、 论物文主义 4YZS"K'E
三、 论作为债的客体的服务 wPbkUVO
四、 论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 P7B:%HiAx
五、 论物权的效力 wV?,Z!\Z
六、 论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原则 GFSt<k)
注意:共六题,考生只做 3题。第一题、第四题必做,各占 35 分,其他题目可选做一题,占 30 分。 wwKh C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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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卷 '2hbJk
一、物的分类理论的晚近发展评析 uhN%Aj\iu(
二、论民法中的公法成分 ;0ME+]`"3
三、论赠与合同与民法的人性论设定 ()PKw,pD
四、论不动产登记制度 V+?]S
五、论法人财产权 ctQbp~-
六、论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制度 3+MB5T
注意:共六题,考生只做 3 题。第一题、第四题必做,各占 35 分,其他题目可选做一题,占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