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05年民商法学专业 民法学试题(博士) dJ:x1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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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民商法学 考试科目: 民法学 V )k, 9=
注意: 答案必须标明题号,按序写在专用答题纸上,写在本试卷上或草稿纸上者一律不给分。 N%A`rY}u
A 卷 (mIJI,[xn
一、 人身法理论的晚近发展评析 m%c0#=D
二、 论物文主义 aiZo{j<6
三、 论作为债的客体的服务 @1?]$?u&
四、 论我国土地使用权制度 |p -R9A*>h
五、 论物权的效力 LDEW00zL
六、 论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原则 Rgfhs[Z
注意:共六题,考生只做 3题。第一题、第四题必做,各占 35 分,其他题目可选做一题,占 30 分。 !u{"]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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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卷 5f'g3'
一、物的分类理论的晚近发展评析 &^n>ZY,
二、论民法中的公法成分 >2CusT 2
三、论赠与合同与民法的人性论设定 ^I<T+X+<
四、论不动产登记制度 Wt9iL
五、论法人财产权 qD;v/,?
六、论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制度 'gZbNg=&[
注意:共六题,考生只做 3 题。第一题、第四题必做,各占 35 分,其他题目可选做一题,占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