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J2g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Iu6
二.报考条件 CvdN"k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cz$2R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N.B|Nt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l+b~KU7~l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ISl5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F Eqe49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3-4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K)P%;X
三.学习年限:三年。 rZpXPI
四.报名时间:2008年1月5-20日(暂定)网上报名。 %}T6]S)%u
五.接收材料和报名费地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r$"}g
六.报名手续:将于2008年1月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_$[8#kg
七.考试方式、日期、地点: (V@HR9?W)
1.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审核可免试政治理论科目。复试主要了解与考察考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vKR[&K{Z|
2.考试日期:待定。 tl>7^hH
3.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E(|>Ddv B&
八.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将在2008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 yh=N@Z*zP
九.报考费用: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或由考生所在单位解决。 eV~goj
十.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 DaVa}
十一.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F:ELPs4"
十二.学校代码:10270;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联系人:顾绍泉。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