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G,6`:l
G@e;ms1
2008年我校拟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约1100人。欢迎报考! X
mO]^ `
)jwovS?V
一、报考条件 N1E9w:T`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年龄不限; #6y fIvap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
z]15fX
(三)有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mGwJ>'+d
(四)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前置学历(本科)为医学毕业的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者报考; k,OxGG
(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即临床型博士,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的考生,除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以上临床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2.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kVeY} 8
(六)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 bA6^RIf?
⒈ 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获得学士学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博士生,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N*S5^>1
⑴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MD;,O3Ge
⑵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4门以上,且每门成绩不低于70分;
m-[xrVV
⑶ 在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省部级(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b!QRD'31'j
⒉ 医科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 ~s?y[yy6i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pxbuZ9w2Q
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一般为三年。 H93ug1,
三、招生人数 0|hOoO]?q&
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各学院2008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各学院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 E^w0X,0XlE
有关博士导师招生的具体情况请向有关招生院系咨询。 I?q-
:9:
四、报名 J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