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L11?{ K
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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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c, x8\s9
第一条 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 6vAq&Y{JB'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 1t w>C\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 M) A)/8j2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ne,M.D) w\ 4;5.$
第二条 授予学位的对象 O9?t,1
授予符合学位标准的下列人员: a~ sU
一、临床医学研究生 awxzP*6
二、在职临床医师 5tfD*j n
三、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 Hz~?"ts@;
第三条 授予学位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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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ar2Y$bY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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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硕士阶段要求的临床能力; mWEaUi)Zz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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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0>{&8:
(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2vUFq`H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ufl[sj%^|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n1!hfu7@s
(二)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室联合颁发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能力考核指标体系》博士阶段要求的临床能力; .h c-uaL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yd}q=p
(四)具有独立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定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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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Y6W#uiqk
第四条 教育方式与要求 @~p;.=1]F
临床医学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即: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3年,第二阶段为2年。完成第一阶段培养内容,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以升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合格,但未能升入第二阶段者,再经半年的学习,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中止学习。 )}!Z^ND*
在职临床医师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逐级申请相应的专业学位。 r<MW8
一、第一阶段 b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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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能力: U~CG(9
本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训练,以二级学科内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掌握二级学科基本诊断与治疗技术掌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具备门诊、急诊处理、危重病人抢救、接诊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的能力;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 n3z]&J5fr
(二)课程 t/$:g9V%FA
硕士课程包括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总门数不少于8门。 &0`[R*S
学位课程 tRZA`&
政治理论(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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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0 k(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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